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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潘迪副研究员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

日期:2019-03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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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潘迪副研究员日前接受中央电视台“聚焦三农”节目的访谈,并在CCTV-7播出。

 节目中,针对特色农产品“洪湖莲藕”在电商平台上屡次遭到假冒侵权,网络上大量店铺无证经营、销售国家明令限制的河豚鱼产品,以及直播销售农产品的规范等农村电子商务领域法律问题,潘迪副研究员结合已经实施的《电子商务法》发表了观点。采访内容实录整理如下:

 针对卖家困惑:“不仅模仿我的莲 还模仿我的脸”、“特殊商品如何规范?”、“农产品直播也需监管”,专家依次发表了如下观点:

 专家观点一:

 确实需要这样一部法律来规范市场秩序,保护竞争、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
 全世界只有我们国家有这个专门的电子商务立法,所以说这个在世界上都是首创,在电子商务领域提供了一个中国智慧。

 比如说经营者曾经因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某个平台处罚过,那如果他再换个“马甲”再来,身份证号或者企业登记号是唯一的,这种情况下平台应该作出不准许他在平台上销售这样一个决定。

 专家观点二:

 这些平台也是作为一个经营活动、商事主体,它所履行的责任也好、义务也好,肯定是法律赋予它才可以行使的,我们《电子商务法》也就是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。

 《电子商务法》当中也是规定了如果平台没有尽到查验审核的义务,违反了法律,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 专家观点三:

 农产品不像我们的工业品,有一个严格的标准,各地所生产的这些农产品又是多种多样,千差万别的,那么它在宣传上面肯定也是存在这些主观的判断,目前网络直播涉及农产品的广告宣传,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。

 《电子商务法》的立法,对于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竞争,维护公平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,对于保障广大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,而且电子商务法对于现在互联网的这种创新和促进,我觉得都有很大的保障的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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